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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与有效的区别

2019.04.189828次播放合同纠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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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一生之中会签订无数的合同,工作要签劳动合同,购房要签购房合同等等。但是即便是与合同打过很多回交道了,很多人仍然分不清合同有效与生效。那么合同有效与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有效是指合同不违反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可以发生效力。与之相对应的概念是可撤销的合同、无效的合同(即违反法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有效是谈论合同生效的大前提。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并有效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约定生效条件和法律法规是否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如果约定了生效条件,则条件成就时生效;如果没人约定生效条件即根据《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合同还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才生效,批准后生效。
因此,合同生效与合同有效的区别,首先是合同是否有效和合同是否生效的判断标准不同,其次是合同缺少有效要件和缺少生效要件的法律后果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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