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人即是房主。二者是同一个意思。
房屋产权人在法律上共同拥有房屋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
一、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
二、办理《房屋共有权证》的条件:(1)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法继承人同时继承一套房屋的,可以按份共有,即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所继承的共有房屋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也可以按共同共有,即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2)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法人同时出资购买一套房屋,一般按份共有, 即按出资比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三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四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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