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支付子女抚养费,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独立生活。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要承担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会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根据三个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抚养费支付的标准一般也是个人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如果双方对抚养费数额另有协商的话,可以按协商数额来确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由双方协议决定,一般是按月支付,即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也可以一次性支付,但是否可以采用一次性支付的方式,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
1、子女的抚养费都包括这些内容: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2、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3、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4、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有以下这些:(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支付的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一般情况下,抚养费支付到子女满十八周岁即可。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