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兰兰律师毕业于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2022年通过国家法律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后在
新都区人民
法院实习,现任
四川弘旺
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执业证号为1511720********08,服务地区为四川
达州,律所位于达州市
通川区通川中路100号2楼1号办公室。执业以来,她参与各类案件百余起,擅长刑事、
工伤、婚姻、
民间借贷、
交通事故等领域案件处理。
严谨专业,
刑事辩护显成效
在刑事辩护领域,龚兰兰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以薛某(化名)
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案为例,被告人薛某(化名)加入电信
网络诈骗集团,参与诈骗活动并偷越国境。龚律师接受
法律援助指定为其辩护,在庭审中指出薛某(化名)在集团中是底层组员,作用次要,构成从犯;其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人身自由受限;且具有
自首和认罪认罚情节。最终法院采纳了这些辩护意见,以诈骗罪判处薛某(化名)
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
罚金二万元,以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三千元,为薛某(化名)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量刑结果。
抽丝剥茧,民商事纠纷破困局
在民商事领域,龚兰兰律师是处理疑难复杂纠纷的“破局”专家。在侯某某(化名)
执行异议之诉案中,涉及连环买卖、借名登记和
拆迁安置权益转让的复杂产权纠纷。龚律师提交了2012年的《房屋转让协议》、收条以及《
拆迁房屋安置卡》上手写批注等证据,证明第一手买卖的真实性,解释第二手交易是借名卖房的惯例,还主张王某某(化名)的物权期待权优先于普通金钱债权。法院全面采纳了她的意见,认定王某某(化名)是实际权利人,侯某某(化名)对房屋的物权期待权可排除
强制执行,判决不得执行该房屋并解除查封。
巧用规则,程序证据化逆转
龚律师善于运用程序与证据规则实现诉讼逆转。在王某某(化名)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原告仅提供转账凭证起诉。龚律师代理被告,通过组织微信聊天记录和谈话录音,完成了“转账系偿还其他债务”的初步举证责任,使举证责任转移给原告。原告因无法证明
借贷合意,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在刘某某(化名)追偿权纠纷案中,被告否认《
承诺书》签名真实性,龚律师申请笔迹鉴定,鉴定确认签名为被告所写。被告又改称受胁迫,龚律师援引禁止反言原则,结合其虚假陈述,让被告承担不利后果,原告成功追回全部代偿款项及利息,被告还承担了鉴定费用。
精准定位,
侵权责任划边界
在侵权与责任界定领域,龚律师能精准构建“责任防火墙”。在肖某某(化名)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中,她作为发包方代理人,清晰论证农村自建低层住宅承揽关系的法律特征,使发包方成功脱责。在某财险
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中,她紧扣保险合同约定和公估报告结论,论证保险责任承担前提不成立,成功将保险公司赔偿责任从侵权诉讼中剥离。
注重证据,基层矛盾促和解
在处理基层
民事纠纷时,龚律师注重用证据定分止争。在李某某(化名)与兰某某(化名)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中,她代理被告暨反诉原告兰某某(化名),向法庭提交关键监控视频,还原事实,证明原告存在挑衅行为,应负主要过错。法院采纳监控视频反映的事实,认定原告是主要过错方,双方的医疗费各自承担,其他请求因证据不足或缺乏法律依据被驳回,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龚兰兰律师秉持“专业、尽责、果敢”的执业理念,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风格和敏锐的洞察力,在各类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赢得了法官与同行的认可,践行着守护公平正义的法律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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