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兰兰律师,毕业于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现执业于
四川弘旺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511720********08。她擅长处理刑事、
工伤、婚姻、
民间借贷、
交通事故等领域的案件。在其丰富的执业生涯中,张某某(化名)
劳务合同纠纷案堪称经典之作。
案情呈现:劳务欠款引发诉讼
原告张某某(化名)为被告某建筑劳务
公司分包的工程提供挖机、自卸车劳务。工程结束后,经结算,被告方人员吴某(化名)出具《
欠条》,确认拖欠劳务费194,000元。张某某(化名)多次催收无果,遂将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丁某、现场负责人吴某(化名)一并诉至
法院。这起看似简单的劳务欠款纠纷,背后却隐藏着复杂的责任认定问题。
办案策略:精准出击明确责任
责任主体认定
龚兰兰律师指出,吴某(化名)持有被告公司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其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劳务分包、结算及出具欠条的行为属于有权代理,法律后果应由被告公司承担。同时,被告公司在后续《
人民调解协议》中对吴某(化名)“实际负责人”身份的确认构成追认,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的责任。
股东连带责任被告公司为自然人独资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唯一股东丁某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丁某依法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龚律师抓住这一关键要点,为原告争取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个人担保责任
吴某(化名)在《协议书》中明确承诺对被告公司的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且其本人出具《欠条》确认债务,构成债务加入,应与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龚律师通过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将吴某(化名)的责任清晰界定。
胜诉结果:法院支持诉求
法院完全支持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某建筑劳务公司支付劳务费194,000元及相应利息,被告丁某(唯一股东)、吴某(化名)(保
证人/债务加入人)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一结果不仅为张某某(化名)追回了应得的劳务费,也彰显了龚兰兰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精准判断。
除了张某某(化名)劳务合同纠纷案,龚兰兰律师在其他案件中也有着出色的表现。在薛炎明涉嫌诈骗、偷越国境案中,她通过有效辩护,成功将被告人的从犯、
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转化为量刑上的实质从轻;在侯某某(化名)案中,她成功梳理出清晰的权利链条,为案外人排除
强制执行。龚兰兰律师始终秉持“专业、尽责、果敢”的执业理念,运用法律技艺在每一个案件中守护公平,诠释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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