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长柱律师,执业于
广西南国雄鹰
律师事务所,拥有7年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450120********78。他擅长处理劳动纠纷和
刑事辩护案件,凭借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多次获得当事人的认可并获赠锦旗。下面为大家介绍他办过的一些典型案例,重点聚焦郭某某(化名)涉嫌
敲诈勒索罪案。
案例一:韦某某(化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在韦某某(化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检察院建议实刑,还拒绝当事人提交的自己就是受害人的材料。史长柱律师经过深入辩护,最终
法院接受了他的建议,将判决改为
缓刑,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结果。
案例二:张某某(化名)
赌博罪案
张某某(化名)夫妻二人因涉嫌赌博同时被抓,一开始检察院定的是
开设赌场罪。史长柱律师与检察院积极沟通,成功将罪名改为赌博罪,并做到了实报实销,让张某某(化名)夫妻在农历春节前回家过年,体现了他在沟通协商方面的能力。
案例三:郭某某(化名)涉嫌敲诈勒索罪案
在广西钦州某地,当地石场拉石料经过村民所在地所修建道路,将村民自费修建的道路压坏。村民找到石场协商未果后拦路,之后经过政府等部门多次调解也未能解决问题,石场便报警称村民敲诈勒索,该村一共8人被抓。史长柱律师接受委托为郭某某(化名)辩护,在黄金30天内,他4次与郭某某(化名)会面,充分了解案情。在此基础上,他与批捕检察官进行了充分沟通,详细阐述了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村民的合理诉求。最终,郭某某(化名)没有被批捕,而其他同案犯仍在持续关押。这一结果充分展现了史长柱律师在把握案情和与司法机关沟通方面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宝贵的自由。
案例四:覃某某(化名)被指控开设赌场罪案
覃某某(化名)参与微信赌博,公安机关指控其开设赌场。史长柱律师在黄金30天内会见覃某某(化名)2次,撰写多份
法律意见书、取保候审申请书、不批捕意见书与公安、检察院沟通,详细阐述覃某某(化名)涉案细节,并前往检察院与检察官当面沟通。最终,覃某某(化名)未被批捕,在该系列案件中,仅覃某某(化名)一人无罪,同村其他人都已被判刑。
此外,史长柱律师还办理过确认劳动关系、赠与合同纠纷、抚养费纠纷、法定继承纠纷等各类案件,每一个案件他都亲力亲为,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他始终坚持不断学习,紧跟法律变化,以更好地服务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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