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奕琪律师是
福建品木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身兼
漳州市“铿锵玫瑰”女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成员以及漳州市律师协会共青团工作委员会委员。她担任驻漳某部队、驻粤某部队、福建某纸业有限
公司、福建某水产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丰富的履历彰显着她在法律领域的深厚底蕴与广泛影响力。
执业以来,王奕琪律师承办了大量诉讼及非诉案件,在
刑事辩护及
民事诉讼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她始终秉持“真诚、耐心、努力、专业”的执业理念,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以及良好的服务意识。她善于剖析法律风险及利弊,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力求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成功案例彰显专业实力
走私普通货物罪不起诉案例
在C某走私普通货物罪一案中,C某作为公立医院医生,帮科室领导前往
香港购买劳力士等贵重手表,入境时偷逃税款,涉案金额达百万元人民币。王奕琪律师介入后,先在公安阶段助C某成功
取保候审,接着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多次与检察官围绕法律规定、案件情况、案件性质及C某本人情况进行沟通,并提交
法律意见书。最终,
公诉机关对C某作出不起诉决定,C某得以保住医生职务,继续救死扶伤。
非法采矿罪缓刑案例
Z某某非法采矿罪一案,他与Y某共谋采矿,数量巨大,总额达150多万元,两人均被认定为主犯,法定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案件移送
法院后,王奕琪律师作为辩护人,庭前与法官、检察官多次沟通,提出退赃、支付环境修复费用及多项
减刑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对Z某某宣告缓刑。
偷越国边境罪、
诈骗罪改判案例
吴某某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一案,经王奕琪律师辩护,法院改变全案定责,吴某某涉案金额从60万元降至17万元,被认定为从犯,刑期比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少一年。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降档判决案例
林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涉案金额高达两百多万元,法定刑十五年以上。王奕琪律师辩护后,法院采纳意见予以降两档处理,最终判决刑期仅五年二个月。
多起不予起诉案例
石某某
聚众斗殴罪、徐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赌博罪、郭某某
虚开发票罪、黄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等案件,王奕琪律师凭借专业辩护,均成功使公诉机关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王奕琪律师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经济纠纷等领域。无论您遭遇何种法律难题,她都能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您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让您在法律的框架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联系地址位于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47号安置商厦六楼福建品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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