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五条和二十六条,无论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保证期间都是从“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开始计算。那么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签订的保证合同有效吗?以下是华律网小编收集了一些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签订的保证合同有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无论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保证期间都是从“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开始计算。但主债务履行期已经届满,那么签订的保证合同是否还有效呢?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有约定还款期限的,约定的期限到期后,可以认定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在合理期限要求还款的,视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有约定还款期限的,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可以认定还款期限届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催告后,视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进行借贷活动时,贷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签订借款合同,出借人要按合同约定出借款项,而借款人要按合同约定支偿还借款和利息,否则会构成债务违约,那么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怎样认定?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