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审理的适用情形包括什么
2023.10.11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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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中止审理的适用情形包括如下:
(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2)被告人脱逃的;
(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 (二)被告人脱逃的;
-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报告编号:NO.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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