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要具有独创性,即通过个体的智力劳动完成的作品。第二,具有某种精神方面内容,即作品要具有某种思想或者美学方面的精神内容。第三,上述精神内容必须要有具体的表达。
著作权质押合同是指享有作者财产权的债务人或第三人与债权人就作者财产权质押达成的合意,旨在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将作者财产权出质于债权人以担保债务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将该作者财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该作者财产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以下统称“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出质。以共有的著作权出质的,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著作权是能够依法进行质押的。著作权质押登记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将该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的行为。而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当事人申请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供下列文件:按要求填写的著作权质押合同申请表;出质人、质权人合法身份证明或法人注册登记证明;主合同及著作权质押合同;作品权利证明;以共同著作权出质的,共同著作权人的书面协议;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为规范著作权出质行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著作权交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登记著作权是为了保障著作的所有者能够很好的行使其应该具有的权力,只有登记了著作权,这些权力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著作权登记的必要性有:固定享有著作权的权利证据,减少著作权维权过程中的举证负担;能够使著作权人的权利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法律保护。
著作权是一种无形的权利,同时是用有形物体现的,包括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因此著作权也是人权,又是一种财产。侵犯他人著作权如同偷盗他人钱财。盗版就是盗窃。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保护著作权人的个人利益,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公众利益,维护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