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转让的效力确认是转让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依法订立的著作权转让合同,自双方均签字或盖章、摁指印时生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且转让的效力仅及于合同约定的范围。
著作权转让的效力确认是转让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依法订立的著作权转让合同,自双方均签字或盖章、摁指印时生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且转让的效力仅及于合同约定的范围。
著作权转让的效力确定与商标权与专利权不同,著作权的转让,相关法律没有强制要求进行登记后才生效,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实施条例》25条规定;与著作权人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著作权转让需要的时间为:双方约定转让完成的期限。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无时间要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且该合同应当满足作品的名称、种类、转让范围、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
著作权转让合同订立的方式:由转让双方就作品的名称、转让的权利种类、转让价金、转让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予以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共同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即可。
著作权转让流程: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所需提交材料著作权合同备案申请表;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备案的著作权转让或许可使用合同或协议。
著作权转让合同应写明:甲方、乙方的基本信息;转让的产品名称、产品背景;转让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作品内容是否可以修改;违约条款等事项。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著作权的备案登记遵循自愿原则,因此,当事人与受让人的著作权转让合同不是必须登记备案。但备案可以更加明确合同双方约定的内容,预防著作权纠纷,减少作品使用的交易成本和降低交易风险,因此,建议当事人进行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