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许可使用是著作权人授权他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商业性使用其作品并收取报酬的行为。著作权许可使用是一种重要的法律行为,通过著作权许可使用可以在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独占许可,指的是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约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在约定许可期内自己也无权行使相关权利,更不得另行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作品的许可方式。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四)付酬标准和办法;(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软件著作权不需要申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软件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软件,依照其开发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依照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条例保护。第七条第一款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
(一)教科书的法定许可;(二)报刊转载的法定许可;(三)制作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四)播放已发表作品的法定许可。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内容:1)许可使用作品的方式;3)许可使用的范围、期间;4)付酬标准和办法;5)违约责任。
告其违约,要求实际损失额的赔偿,要求赔偿再转让报酬。或,告其侵权,其未获授权使用,须赔偿。按其网站获利额起诉赔偿。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违约赔偿数额。要求其支付费用站的使用费。
著作权许可使用的特征:(1)著作权许可使用并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通过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被许可人所获得的仅仅是在一定期间、在约定的范围内、以一定的方式对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然全部属于著作权人,不会导致任何权利缺陷。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内容应当包括以下这些:(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四)付酬标准和办法;(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