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不包含书名。按相关法律规定,书名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不可能获得著作权法保护。但如果书名属于已经注册的商标,就可以受到商标法的保护。
根据法律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具体如下: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
著作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著作权是指作者对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广义上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即作者之外的他人对作品之外的客体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
著作权邻接权,是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在著作权传播过程中产生的权利。《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有四种,即: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
著作权邻接权,是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在著作权传播过程中产生的权利。《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有四种,即: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
著作权的内容包含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1)发表权,就是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如在摄影杂志上刊发摄影作品。(2)署名权是指作者在作品上署上自己名字的权利,著作权人通过行使署名权表明其身份。
著作权包括使用权。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
著作权包括使用权。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