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予立案追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法定情形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窝藏毒品罪的立案标准如下: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应予立案追诉。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立案追诉。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予立案追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造毒品犯罪未遂,比照即遂从轻处罚,具体还要看案情。《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等。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性质分别立案:1. 非法制造、贩卖、运输(含走私,下同)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或其他毒品的,不论数量多少,原则上均应立案;2. 提供场所和毒品,容留他人吸食,从中牟利的,以贩卖毒品罪立案等。
《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因此,毒品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为行为人实施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行为。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予立案追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