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安律师于2011年正式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拥有15年丰富的执业经验,现任职于
北京市炜衡(
延安)
律师事务所,担任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民商部负责人以及总所派驻律师。同时,他还兼任第三届延安市律师协会
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陕西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并且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19届青年律师领军人才、陕西省律师协会首届青年律师领军人才成员。这些职务与荣誉,不仅是对他专业能力的高度认可,也彰显了他在行业内的重要地位。
薛安律师的专业擅长领域广泛且深入,涵盖
建设工程与房地产纠纷、公司法律事务、各类重大民商事合同争议解决以及国有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在建设工程与房地产纠纷领域,他擅长处理
施工合同、EPC总承包、监理合同、工程垫资利息、造价鉴定相关的诉讼与
仲裁案件。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为客户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在公司法律事务方面,他在
股东出资、
股权转让、
公司改制、风险防控、企业清算等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法律服务。
在各类重大民商事合同争议解决领域,薛安律师处理过众多委托开发、
债权转让、价款结算类疑难案件,凭借其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和精湛的诉讼技巧,成功为客户解决了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在国有企业专项法律服务方面,他承办过市属国有企业关闭清算改制专项,涉及企业多达47家;办理过县域融资平台整合项目、县域清洁取暖项目专项债券发行专项法律服务;为国有平台企业对外
股权投资项目提供全流程法律支持。此外,他还担任本地多家重点国企、民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处理企业日常合规、风险防控事务,为企业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薛安律师的执业特点与办案理念独具特色。他拥有中国石油大学应用数学专业本科学历,具备理学学士学位,这种跨学科的
教育背景使他在处理建设工程案件时,对造价、审计、鉴定、利息核算、数据核对等事实问题具备较强的梳理分析能力。在处理国企相关案件时,他能够兼顾法律规则和政策背景,注重实体结果与程序风险的双重把控。他重视全案证据拆解,针对对方的索赔请求,会逐项从事实、证据、合同、法律层面进行抗辩,合理界定各方过错与损失范围。此外,他深耕本地民商事争议,熟悉本地司法实践,能够兼顾争议解决与客户商业诉求,在客户群体中拥有良好的口碑。
以薛安律师代理的文物保护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为例,该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全部诉讼程序,双方在
合同解除的责任划分、损失赔偿范围、场地占用收益等问题上存在巨大争议。薛安律师全面梳理案件材料,确立了对方违约在先,委托人行使合同解除权合法的核心代理思路。他收集整理整改通知书、现场照片录像、收费凭证、文物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等全套证据,证明施工方违规使用场地,造成文物安全隐患的事实。针对施工方提出的大额损失索赔,他逐项进行事实与证据层面的反驳,结合投标文件说明相关设备属于施工方自有,不存在租赁支出,依据施工计划指出项目前期无需大量人工,对方没有工资支付、设备租赁的有效凭证,否定工程利润损失的合理性。同时,他运用合同索赔条款,指出施工方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其索赔程序不符合合同约定。针对对方鉴定申请,他围绕其未缴纳鉴定费自行撤回的事实,抗辩再审阶段不应当准许重新鉴定。此外,他还依法提起反诉,主张返还预付款、交还场地以及场地占用收益。最终,
法院采纳了他的主要代理意见,实现了委托人的诉讼目标。
这起案件不仅充分展示了薛安律师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办案风格,也具有较强的典型意义。它提醒施工方在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工程项目中,除普通建设工程审批手续之外,还需要取得文物主管部门的专项审批,不得实施危害文物安全的行为;在建设工程案件中,承包人主张人工、设备租赁损失,应当提交
租赁合同、付款凭证等完整证据予以佐证;施工合同中约定有索赔程序和时限的,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提交索赔意向;承包人擅自占用施工场地开展经营获取收益,合同解除后,发包人有权主张对应场地占用损失;工程尚未实质开工,仅完成少量零星工程量的情况下,承包人主张工程预期利润损失,若无充分依据,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在职业初心与服务理念方面,薛安律师始终秉持着专业、严谨、负责的态度,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他深知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每一个案件都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他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全力以赴,力求做到尽善尽美。他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注重与客户的沟通和交流,深入了解客户的实际情况和诉求,为客户制定个性化的法律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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