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想要争得子女的抚养权的,可以搜集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一、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二、证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抚养费是给子女的,在没有抚养权的情况下,就不负责抚养子女,所以是不能争夺抚养费的,而是要给付抚养费。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双方可以协议确定孩子跟随哪一方共同生活;2、协议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已满两周岁未满八周岁的,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已满八周岁的孩子,尊重其真实意愿。
1、一方患有身体疾病,无力抚养,或患有传染性疾病,不适宜直接抚养孩子的疾病;2、一方有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将孩子甩给爷爷奶奶不管不问,严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3、孩子八周岁,本人愿意变更,已满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行决定抚养权归属;4、其他正当理由:比如,一方再婚生子,组成新的家庭孩子不便跟随继父母生活的;或者一方生活经济能力明显下降,无法给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等等。最后,不要为了争夺抚养权,忽略孩子本人的感受,抚养权不管归谁,始终要以孩子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以下内容:1、八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2、收入状况;3、工作环境;4、居住条件更好;5、 双方的工作性质;6、性格修养;7、文化程度;8、其它家庭成员状况。
1.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孩子抚养权的争夺首先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可以收集以下证据材料来争取子女抚养权: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孩子抚养权应当这样变更: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协议变更子女的抚养权。2、如果不能协商一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请求法院变更子女的抚养权:(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