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铭律师现任
吉林优格
律师事务所主任。他拥有吉林大学经济法专业本科学士学位以及吉林师范大学化学学士学位,有8年的执业经验,兼具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战办案经验。除了在传统法律业务上有所造诣,他还具备“法律+
知识产权”双重专业资质,持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能够为当事人提供较为全面的法律服务,实现法律专业与知识产权保护的一定结合。他担任多家法律顾问,凭借专业、高效、负责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赖与合作,还收到过当事人赠与的锦旗。
在擅长的多个领域中,袁铭律师处理过不少复杂的案件。在人身损害案件中,他曾帮助当事人获得百万赔偿,展现出专业能力和庭审辩论技巧。而在这次
离婚纠纷案件中,他同样凭借出色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
案件纷争:复杂婚姻困境待解
女方与男方于2023年7月
登记结婚,男方初婚,女方
再婚。双方相识时间短,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因生活琐事频繁争吵,甚至发生肢体冲突,加上男方长期酗酒、缺乏家庭责任感,使得这段婚姻很快陷入危机。2024年5月,双方正式
分居。女方曾于2024年向
长春市
二道区人民
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被判决不准离婚。此后双方感情未有好转,继续分居满一年以上。于是,女方委托吉林优格律师事务所的袁铭律师代理,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庭上交锋:专业辩驳力挽狂澜
庭审中,男方不同意离婚,并提出其母亲曾向他人借款60000元用于支付彩礼及三金,主张该款项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女方共同承担。面对男方的诉求,袁铭律师沉着应对。他围绕《
民法典》第1079条关于“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
起诉离婚应准予离婚”的规定,强调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同时针对60000元债务主张,他明确指出该款项系男方母亲所借,彩礼及三金属婚前赠与性质,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且男方未能提供充分证据。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
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通俗化解释:这就好比两个人一起开了一家小店,一起签了进货的单子,或者一个人签了单子,另一个人后来也同意了,那这个进货的钱就是两人一起要还的债。要是一个人偷偷借了一大笔钱去做和家庭日常开销没关系的事,那这个债就不能算两个人的,除非债主能证明这笔钱确实是用到了两人的生活或者店里的经营上。
-案例关联说明:在本案中,男方母亲借的钱用于支付彩礼和三金,这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事后追认的债务,也不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而且男方没有证据证明这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所以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袁铭律师对男方60000元共同债务主张的反驳,使得法院最终驳回了男方要求女方承担该债务的主张。
公正判决:专业服务赢得胜利
最终,法院认定双方自2024年5月分居,经前次判决不准离婚后继续分居已满一年以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准予离婚。对于男方主张的60000元共同债务,法院不予支持,驳回了其要求女方承担该债务的主张,案件受理费也由男方承担。这场
官司的胜利,不仅为女方解除了痛苦的婚姻束缚,还避免了不必要的债务纠纷。
回顾整个案件过程,袁铭律师始终坚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恪守诚信底线。他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衔接,耐心倾听女方诉求,细致解答法律疑问,始终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正是这种严谨负责的态度、专业高效的服务,让他在面对这场复杂的离婚纠纷时,能够精准把握案件要点,制定出有效的诉讼策略,最终为当事人赢得了公正的判决。
无论是像这样复杂的离婚纠纷案件,还是人身损害、婚姻、遗产纠纷、
刑事辩护等领域,袁铭律师都能以他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相信他将继续用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为更多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给予人们在法律困境中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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