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律师毕业于
云南财经大学法学专业,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2016年正式取得律师执业证后,已在
保山市深耕法律业务长达十年,对当地司法环境、办案流程及裁判思路相当熟悉。她不仅是保山市律师协会申请执业人员面试考核官,参与实习律师执业能力评审,助力本地律师队伍规范化建设,还是保山市律师协会纪律(奖惩)委员会委员,坚守行业执业底线。2024年6月,她承办的《杨某某贩卖
毒品案》成功入选云南省
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优秀典型案例,彰显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同时,她凭借优质办案质量和公益法援突出表现,获评2024年度云南众济
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她擅长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机动车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刑事辩护等领域,秉持“以专业守住法律底线,以温情践行法律援助使命”的执业理念,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
2022年,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打破了一个家庭的命运。周某因涉嫌“
诈骗罪”被
逮捕,这消息让周某的家属陷入无尽的绝望和恐慌。他们四处打听,不知所措,深知诈骗罪一旦成立,会给周某带来极严重的后果,影响整个家庭的未来。在绝望之际,他们找到了张艳律师,把全部希望寄托在她身上。
侦查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如巨石般压在周某和家属心头。意见书载明,周某为偿还自身债务及日常挥霍,分别于2021年10月、2021年12月、2022年1月和2022年2月(两次)五次伪造假的车辆买卖、抵押合同等材料取得被害人信任后,骗取被害人金钱,数额达171750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
张艳律师接受委托后深知责任重大,迅速依法查阅案件的全部材料。仔细研读中,凭借丰富办案经验和敏锐法律洞察力,她发现了案件疑点。她认为,2022年1月的行为符合
民间借贷法律关系,2022年2月(其中一次)的行为,周某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均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不应认定为诈骗事实。同时,她还发现周某具有
自首情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需满足几个关键要素:一是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二是实施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三是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了财产;四是行为人取得了财产,被害人遭受了损失。在周某的案件中,2022年1月的行为更符合民间借贷的特征,即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和款项的交付,没有证据表明周某具有非法占有该款项的目的。而2022年2月(其中一次)的行为,同样缺乏证据证明周某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为给周某争取最好结果,张艳律师先后三次与承办人员当面沟通。每次沟通她都充分准备,详细阐述对案件的看法和依据,结合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有理有据地说明2022年1月及2022年2月(其中一次)的行为不应认定为诈骗事实,并强调周某具有自首情节。沟通中,她始终保持专业、冷静和理性,以扎实专业知识和充分证据说服承办人员。经过三次艰难沟通,最终
公诉机关采纳了她的意见,起诉时指控了其中三次犯罪事实并认定自首情节。
回顾这起案件办理过程,张艳律师的成功并非偶然。案件成功的关键在于她认真查看案件材料,逐一比对法律规定,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于确实构成犯罪的案件,她没有盲目对抗,而是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争取在审查起诉阶段就与公诉机关达成共识。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节省了司法资源,也为周某争取到了最好的量刑结果。
在遭遇类似诈骗指控案件时,当事人及家属应注意以下维权要点:一是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律师能够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二是积极配合律师工作,提供全面准确的案件信息和证据;三是保持冷静,理性对待案件,避免因情绪激动而做出不利于案件的行为。
同时,也要注意其中的风险:一是证据收集的风险,如果证据不足,可能会影响案件的结果;二是法律适用的风险,不同的案件情况可能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需要专业律师准确把握;三是沟通协调的风险,与司法机关的沟通需要讲究方式方法,如果沟通不当,可能会导致不利的结果。
张艳律师用她的专业和敬业,为周某及其家属带来了希望的曙光,也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面对法律问题,要相信法律的公正,也要依靠专业律师的力量,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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