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这种办理前提是双方已签署好离婚协议,在日后若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则另一方需重新到人民法院起诉,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后再作出判决,才能督促当事人履行。
双方自愿离婚也就是协议离婚,需要达成离婚协议,自愿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离婚证,只要手续证件齐全,当场可以领取到离婚证。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哺乳期双方自愿离婚,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三十天后,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完成离婚登记手续。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需要携带离婚起诉书、身份证、结婚证(如果没有结婚证,可以去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如果是去对方经常居住地起诉需携带对方经常居住地证明,如果是对方户籍地携带对方户籍证明,一式三份,一份给法院,一份会寄给被告,最后一份留下自己备用。
自愿离婚需要的手续包括:1、双方提前书写好离婚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应当包括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2、携带好离婚协议书以及相关的证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3、证件资料通过审查后,可以领取《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4、双方度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1.户口薄;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的程序办理。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两个人自愿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免费查看民法典自愿离婚如何办理手续
免费查看双方自愿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
免费查看自愿离婚的手续和步骤是怎样的
免费查看双方自愿离婚?如何办理离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免费查看夫妻自愿离婚的程序和手续办理是哪些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