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父母生前并未设立任何形式的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此时应依据法律规定,优先由配偶、子女以及父母来继承房产,而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则排在其后,并且在同一顺位继承人之间,他们所享有的继承份额是平等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能出现不均等的继承情况。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在处理房产继承过户事务时,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前往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同时向房产交易中心递交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完成房产继承手续。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若欲享有此种权益,可考虑通过制定妥当的遗嘱来实现。遗嘱乃是遗嘱人在生前按照自身意愿与理念,对自身财产进行处置的法律行为,充分展现了遗嘱人的真实意向。遗嘱人有权选择采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口头遗嘱等多种形式,以妥善处理个人财产,同时还能指定遗嘱执行人负责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父母房产继承顺序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是外祖父母,祖父母和兄弟姐妹,这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27条所做出的规定。发生继承之后首先按照遗嘱执行,之后按照法定继承完成。关于父母房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父母离世后的房屋继承步骤如下:在子女需继承房产前,必须取得死者的正式死亡证明。若死者已留下遗嘱,子女可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无遗嘱,则需前往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手续。随后,携带死亡证明、公证书及其他必要文件至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并支付相应税费。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