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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要注意哪些情形

2023.11.16 合同纠纷 124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
签订质押合同应注意: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物的状况。
4、质押担保的范围。
5、质押移交的时间。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报告编号:NO.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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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绍熙

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

陈绍熙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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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什么情况?
  • 出质人交付的质押物不是原约定的质押物,但质押权人默许了,这样质押权人还能拥有质押权吗
    质押是以实际占有为前提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而当债务人将这种责任履行完毕时,质押的财产必须予以归还。这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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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押金额和质押期限怎么约定
    你好,质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一般是对方将某样物品押在债权人这边。 法律规定:质权人因质押而取得的权利为质押权,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合同不需要约定质押期限,主债权消灭、质押权也随之消灭。 如回复不清楚或需详细咨询的,可点击头像进行一对一专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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