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合同不需要约定抵押期限。这是因为抵押权人对担保物取得了担保物权,也就是说,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基于物权永久性的特点和担保合同属于从合同的性质,《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约定期限,是否约定合同期限,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一般要约定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上述办法仍然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合同应当约定履行期限。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抵押合同不需要约定期限,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抵押合同不需要约定抵押期限。这是因为抵押权人对担保物取得了担保物权,也就是说,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基于物权永久性的特点和担保合同属于从合同的性质,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质押合同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期限,法律没有规定期限。但是,出现法定无效情形、被撤销情形、附解除条件的解除条件成就、附终止期限的期限届满时,合同会失去效力。例如:合同出现无效事由被宣告无效时,会失去效力;发生其他情形。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通常是动产、有价证券等)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此外,质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指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是从合同,其效力附属于主合同即债权合同。
抵押合同不需要约定抵押期限。这是因为抵押权人对担保物取得了担保物权,也就是说,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基于物权永久性的特点和担保合同属于从合同的性质,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