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是:生效要件上的不同。不要式合同满足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即可生效,而不要式合同还需要满足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某种条件才能生效。
赠与合同是不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方式。法律并没有规定赠与合同必须采用哪种形式订立,所以赠与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质押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因为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的协议。保证合同中,只有保证人承担债务,债权人不负对等给付义务,故为单务合同。保证合同中,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保证债务,债权人对此不提供相应的对价,故为无偿合同。
居间合同不是要式合同。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中介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而对于中介合同,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所以并不是要式合同。
租赁合同不是要式合同,即该类合同的成立不以具备特定形式、履行特定手续为必要。因为要式与否,主要涉及认定合同是否成立,是在合同成立阶段考虑的问题,而不是合同效力的问题。
不是的。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要式合同的要件如下:、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合同另一方接受履行。
保证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法律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由此可见保证合同是要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因此属于要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