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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020.07.28 合同纠纷 1107人浏览举报
解析
是的。
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四)质押担保的范围;
(五)质物移交的时间;
(六)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报告编号:NO.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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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松

贵州公达律师事务所

陈松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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