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赠与房产没过户,离婚时处理依具体情况而定。若赠与合同未公证、未过户,赠与人可撤销,房产归赠与人;若合同已公证,受赠人可要求过户。赠与对象不同,房产归属和分割方式也不同。

赠与房产未过户且涉及离婚时,处理方式分情况:夫妻间赠与,未过户前赠与方可撤销,离婚时主张撤销则房产归赠与方;一方接受第三人赠与,未明确赠一方时一般为共同财产,明确赠一方则为个人财产。

未离婚时赠与房产,要点及流程为:赠与人与受赠人签书面合同;若属夫妻共同财产,需双方同意签字;可办赠与公证;双方带材料到房管部门办过户,缴费完成产权变更。过户前赠与人一般可撤销赠与。

离婚房产过户不一定是赠与,要依不同情况判断。若离婚协议约定一方无偿给另一方房产,可视作赠与,过户可能要缴契税;若为共有房产分割,则不属于赠与,符合条件可免征契税,需综合判断。

离婚协议赠与房产需办理过户,这是实现所有权转移的必要条件。过户前,赠与方一般可撤销赠与,但有公益性质、经公证或基于道德义务的除外。双方应按约定及时办过户,备好材料去登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