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1、一方患有身体疾病,无力抚养,或患有传染性疾病,不适宜直接抚养孩子的疾病;
2、一方有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将孩子甩给爷爷奶奶不管不问,严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
3、孩子八周岁,本人愿意变更,已满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行决定抚养权归属;
4、其他正当理由:比如,一方再婚生子,组成新的家庭孩子不便跟随继父母生活的;或者一方生活经济能力明显下降,无法给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等等。
最后,不要为了争夺抚养权,忽略孩子本人的感受,抚养权不管归谁,始终要以孩子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
-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报告编号:NO.202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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