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都市的金融领域,表面风平浪静,实则暗潮涌动。一场涉及金额超千亿元、波及投资人百余万人的金融犯罪大案,如一颗重磅炸弹,在金融市场激起千层浪。
公诉机关指控,以小牛集团为核心,被告B(实际控制人、高管及相关人员)借助旗下P2P平台、私募理财等渠道,在未经金融许可的情况下,公开宣传并承诺保本付息,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超千亿元,众多投资人因此遭受巨额本金损失。自2017年10月后,被告B在明知资金链断裂、经营难以为继的状况下,仍以“借新还旧”的方式继续募资,部分人员还存在非法占有集资款的行为,分别涉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集资诈骗罪。一时间,整个金融市场人心惶惶,众多投资人的命运岌岌可危。
在此危急时刻,李锐杰律师挺身而出。他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自2014年起就职于大成
深圳办公室,多年来专注于刑事业务,在商业犯罪、职务犯罪、金融犯罪、
网络犯罪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面对这起复杂棘手的金融犯罪案件,李锐杰律师临危受命,决心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在案件的辩护过程中,
罪名定性是关键的一环。针对集资诈骗罪指控,李锐杰律师深入研究案件细节,查阅大量资料,与当事人进行多次深入沟通,收集相关证据。他重点论证当事人无非法占有目的、未参与核心决策、对
公司整体财务状况不知情,以此争取仅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通过严谨的逻辑推理和有力的证据支撑,李锐杰律师成功地为当事人在罪名定性上打开了有利局面。
除了罪名定性辩护,李锐杰律师还展开了地位作用辩护。他主张当事人为从犯,指出其只是执行上级指令,并未主导募资与资金支配,在
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为了证明这一点,李锐杰律师详细梳理了当事人在公司中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收集了相关的
证人证言和书证,充分展现了当事人在案件中的实际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减轻了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量刑情节辩护同样是李锐杰律师辩护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积极梳理并提交
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配合清退、初犯、身患疾病或家庭特殊情况等从轻或减轻处罚证据。他与当事人及其家属密切配合,积极推动退赃退赔工作,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多的从轻处罚情节,在量刑上为当事人赢得了更有利的结果。
李锐杰律师在本案中,围绕当事人职务权限、参与程度、主观认知、退赔表现展开精细化辩护,强化从宽处罚依据。他深入剖析案件的各个方面,对每一个细节都进行了细致入微的研究和论证。在法庭辩论中,李锐杰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辩论经验,有力地阐述了当事人的从轻处罚理由,赢得了法官的认可。
经过一番激烈的庭审辩论,案件终于尘埃落定。主犯(实际控制人)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数罪并罚被判处
无期徒刑,没收全部财产。核心高管数罪并罚被判处
有期徒刑7-11年并处
罚金;其他高管/员工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个月-6年,部分适用
缓刑。涉案赃款依法追缴按比例返还投资人,不足部分责令主犯退赔,其他人员在违法所得范围内承担退赔责任。
这起案件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还具有重要的案件价值。它明确了P2P+私募非法集资的司法认定标准,清晰区分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边界。同时,确立了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配合良退等情节的从宽适用规则,为同类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强化了金融犯罪追赃挽损与责任划分的裁判导向,切实保护了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李锐杰律师,作为一名资深的刑事律师,在这起巨额金融犯罪案件中充分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感。他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自2014年起就职于大成深圳办公室,至今已有9年的执业经验。他身兼
广东省律协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律协信息网络专业委员会委员、大成深圳办公室青年律师成长委员会副主任等多个职务。多年来,他专注刑事业务,聚焦商业犯罪、职务犯罪、金融犯罪、网络犯罪等领域,为个人及企业客户提供
刑事辩护、刑事控告、民刑交叉、风险预防等刑事法律服务。他擅长诉辩谈判与法庭辩论,注重判例研究,办案思路新颖灵活,办理了大量
经济犯罪案件,不乏大案要案,涉案金额最高达数亿,屡次取得
取保候审、不予起诉、缓刑、减轻处罚等良好办案成果,获得了客户的一致认可与好评。
如果你在深圳遇到刑事法律问题,不妨寻求李锐杰律师的帮助。他将以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你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李锐杰律师执业于
北京大成(深圳)
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座21楼,执业证号为1440320171066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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