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综合 > 执行涉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的条件有哪些

执行涉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的条件有哪些

2019.01.14 综合 124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被执行人在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在征得合资或合作他方的同意和对外经济贸易主管机关的批准后,可以对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予以转让。” 根据司法解释,结合司法实践,执行境外债务人境内投资权益的案件,必须符合以下五个条件: 一是境外债务人必须在国内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也就是说,作为被执行人的境外债务人在我国境内除了股权外,无任何属其所有的财产。债务人境外有财产则不在此限。 二是境外债务人投资兴办的合资、合作企业或独资企业无利润可分配。如果境外债务人投资兴办的涉外企业有利润分配或分红的,则只能执行其投资所得利润或分红偿还债务,一般不宜以执行其投资权益或股权清偿债务。 三是股权转让必须征得合资他方或其他股东的同意。从公司法的原理出发,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因素,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非常重要。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的股权转让必须征得国内合资方或其他股东的同意。外商独资企业必须征得其他外资股东的同意。 四是必须征得对外经济贸易主管机关的批准同意,这是前置条件。执行股权应当首先征求有关外资管理的主管机构的意见,得到对外经济贸易主管机关愿意协助法院搞好转让股权的确切答复。 五是股权转让不得改变企业的外资性质。愿意对法院执行的股权接盘的下家只能是拥有“外资”的外国公司和个人。“内资”不享有接盘的主体资格,否则,它改变了企业的“外资”内涵。也就是说,企业的变更仅涉及股东的变更,强制执行不得变更企业的性质和经营范围。然而什么是“外资”?目前并没有一个标准或权威的定义。在我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可交互采用“设立地标准”和“资本来源地标准”。具体对三种外资企业而言,合营企业、合作企业与独资企业均不得互相变更,以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确有必要,合营企业与合作企业互相变更,或合营、合作企业变更为独资企业的,应事先征得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 以上这五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报告编号:NO.2019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执行涉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需要哪些条件

    境外债务人必须在国内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境外债务人投资兴办的合资、合作企业或独资企业无利润可分配。股权转让必须征得合资他方或其他股东的同意。必须征得对外经济贸易主管机关的批准同意,这是前置条件。股权转让不得改变企业的外资性质。

    张福昊律师 2019.01.12 1400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如何执行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执行程序如下:1、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查封、扣押清单、有向有关企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向工商部门送达协助通知书。2、通知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张福昊律师 2019.09.02 459人看过
  • 如何执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1、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2、通知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3、委托评估机构评估股权价值;4、以拍卖、变卖或其他方式强制转让股权;5、在执行股权中还应完善登记公告制度。

    张福昊律师 2022.02.24 964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公司变更必须按国家制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公司必须首先提交变更报告书,包括变更的目的及变更的具体内容,经股东大会审批、备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被视为违法。

    张福昊律师 2021.12.10 757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执行程序是如何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执行程序如下: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查封、扣押清单、有向有关企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向工商部门送达协助通知书。通知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委托评估机构评估股权价值。人民法院裁定股权转让后,应当委托正式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做出评估报告。以拍卖、变卖或其他方式强制转让股权。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其他方式转让。在执行股权中还应完善登记公告制度。例如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等。

    张福昊律师 2023.09.26 117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贾江红律师 2020.08.07 1102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规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张福昊律师 2019.08.02 1309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第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也可以单独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第二、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第三、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第四、有公司住所。

    张福昊律师 2019.09.02 1371人看过

李键键

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

李键键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综合

  • 33741

    精选解答
  • 148706636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执行涉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的条件有哪些
    涉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是指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外方股权和外商独资企业的股权。对于股权的执行,是人民法院民事强制执行的难点问题,它涉及诸多法律法规,法律本身也作了较多的限制性规定。人民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不仅意味着财产给
  • 执行涉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需要哪些条件
    涉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是指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外方股权和外商独资企业的股权。对于股权的执行,是人民法院民事强制执行的难点问题,它涉及诸多法律法规,法律本身也作了较多的限制性规定。人民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不仅意味着财产给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如何转让?
    华律网小编张律师解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
  • 有限责任公司如何股权融资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公司利用股权进行融资的,通常是将股权质押给银行,向银行申请贷款,质押股权时签订质押合同,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后,银行取得质权。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情形
    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碰到公司股东之间因股权转让问题发生纠纷,我们工商机关在工作中对股权转让问题有些地方也比较难以把握,时常因为办理公司股权变更登记而引发行政诉讼坐到被告席上。新的《公司法》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作为专门一章,不但规定了股东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条件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你好,股权在股东内部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公司章程另有约定除外),对外转让的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 有限责任公司,买卖股权
    您好,需要股权转让合同,履行程序义务。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退出怎么诉讼?
    看你们协议怎样约定的。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