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离婚房产分割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2022.11.23
婚姻家庭
1982人浏览举报
解析
《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
银行贷款,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
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针对该条规定的增值部分,实践中法院存在多种计算方式:第一种计算方式为: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第二种计算方式为:增值部分=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实际总房款(房屋购买价格+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共同还贷部分。第三种计算方式为: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本金总额÷房屋购买价×(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房屋购买价)。第四种计算方式为: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本金总额÷房屋购买价×(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
结婚时房屋价值)。第五种计算方式为: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购买价+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结婚时房屋价值)。第六种计算方式为:增值部分=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购房成本(包括首付、税费、装修、已还贷款等)×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第七种计算方式:夫妻共同还贷增值部分=房屋总增值首付款增值部分个人还贷增值部分。之所以出现以上多种计算方式,原因在于不同法院对于购房成本的理解不一样,有的法院认为购房成本应当包括房屋购买价和贷款总利息之和,而有的法院则认为购房成本仅包括夫妻已经还贷的部分与首付款之和。同时,法院在判断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问题时,还会综合考虑夫妻之间基于身份关系对于房产增值的贡献大小等问题。
-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报告编号:NO.2022112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
-
等额本息:〔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等额本金:每月还款金额 = (贷款本金 / 还款月数)+(本金 — 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每月利率,其中^符号表示乘方。2个月就是2次方。
-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标准:家庭暴力怎么赔偿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在家庭暴力情形下。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
赵彪律师
2019.09.28
1097人看过
-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李键键律师
2019.04.04
20555人看过
-
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费用减除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支出。
袁超律师
2019.03.06
2823人看过
-
刑期计算是对罪犯宣告刑罚的执行期间的计算。包括刑期的起始计算日期和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与刑期的折抵。中国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
营业税计算方法:=营业收入*税率广告业,货运代理业:=(收入-成本)*5%。娱乐业计算方法:营业收入=总费用/(-1-15%)营业税=营业收入*5%。
袁超律师
2019.04.09
14339人看过
-
销售额=含税销售收入/(1+17%),含税销售收入=销售额*(1+17%)=销售额+销售额*17%=销售额+销项税(或进项税),销项税额(或进项税额)=含税销售收入/(1+17%)*17%=销售额*17%。
袁超律师
2019.03.11
14251人看过
-
契税计算公式: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孙政律师
2019.08.02
6941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