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中不属于共同财产的: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夫妻双方均持有公司股份。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后,由法院作出判决。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应该执行当事人的个人财产来偿还,配偶并没有帮助其偿还个人债务的这种义务。除非,该笔债务经鉴定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主张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是当事人个人偿还的,配偶并不需要偿还。
协商分配,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从夫妻共同财产中确定出遗产的部分。这需要根据夫妻财产制来判断:如果夫妻实行分别财产制,由于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任何一方的财产都比较好确定;如果实行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制,那就需要根据财产的状况来判断是属于共同财产还是属于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个人财产如下: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执行方法:1、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的,执行夫妻共同财产;2、生效法律文书只确定夫妻一方承担责任,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仅执行负履行义务一方的财产。
1、夫妻双方均持有公司股份。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后,由法院作出判决。2、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份。夫妻双方可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法院一般会将根据出资情况、公司的经营状况等相关因素综合考虑后,将公司股份判给原持有一方所有,由持有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3、公司股份由第三人持有。因为只有能清晰的证明出资情况,在离婚案件中才有可能处理公司的股份。如果无法证明,离婚案件中,法官一般不会受理。当事人想继续争取的,只能通过离婚后的确权之诉为维护自己的权益。
遗产中以下这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夫妻双方依法获得的劳动报酬及奖金。2、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获得的收入。3、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为自己的知识产权获得的利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