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追讨加班费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一般由劳动者提供初步证据,像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证明加班事实。若劳动者能证明单位掌握加班证据却不提供,单位担责。工资支付凭证也关键,单位否认要提供相应证据。

每天辛苦加班,到头来却没有拿到加班费,没有哪个劳动者愿意吧。在公司不肯出加班费只有,劳动者也会主动向公司追讨,公司还不肯给的话就可以寻求法律途径帮助。那么,追讨加班费证据由谁提供?华律网小编给您提供一些意见。

追讨加班费时个人需提供的证据包括:加班事实证据如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作记录;加班时长证据像考勤记录、与客户沟通记录;工资条若加班工资计算与实际不符也可作证据。

追讨加班费时,个人通常需提供考勤记录(如打卡记录等,单位保管可申请提供)、加班审批表(证明加班经单位同意)、工作记录(体现加班工作内容)、证人证言(同事辅助证明)、工资条或银行流水明细(侧面证明加班情况)等证据。

员工加班后没有加班费,申请劳动仲裁追讨工资的,如果没有证据,并且证据是由用人单位掌握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的责任,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关于追讨加班费没证据能否要求公司提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