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农村土地的法定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体流程如下: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政府应当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然后由土地主管部门依据发布的征地公告,组织勘测定界调查。
所谓土地征收,是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并依法、合理予以补偿和安置的行为。
农村土地被征收补偿标准:一、农村土地被征收补偿标准:(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征收农村土地的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组织征地听证;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发布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征询村民意见,实地调查与登记;一书四方案;张贴征地公告;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补偿登记;实施征地补偿与土地交付。
第一步:前置程序。1、拟征地告知;2、对土地现状进行调查确认。第二步: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是农户,不是农民个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