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劳动仲裁执行
2021.09.17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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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其他情况参照民诉终结的规定: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
- 第二百五十七条 执行终结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报告编号:NO.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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