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中作伪证行为妨碍诉讼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大小也有不同,以伪证方式妨碍行政诉讼活动的,不能直接以伪证罪论处。而是对行政诉讼中作伪证的证人进行训诫、罚款、司法拘留等处罚。但是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故意作虚假证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政案件作伪证,由法院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作伪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在行政处罚中做伪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