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权债务 >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是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是哪些

2023.12.22 债权债务 4566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如下:
1、债的履行,即清偿,债务人债权人为特定行为,从债务人方面说,为给付;从债权人方面说,为履行;从债的消灭上说,为清偿。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也就消灭。
2、债的解除。即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协议而导致债的消灭。双方协议终止债的,债即因双方的协议而消灭。
3、抵销。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相同种类的给付,将两项债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抵销债务,也就是抵销债权。抵销可分为法定抵销与合意抵销。
4、提存。这是指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需要债权人协助,如债权人不协助债务人的履行,对债务人的履行拒不接受,或者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人就不能清偿债务。
5、债务免除。这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而使债务人的债务消灭的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因免除成立后,债务人自不再负担被免除的债务,债权人的债权也就不再存在,债即消灭,因此免除债务也为债的消灭原因。
免除债务实质上是对债权的抛弃,所以就法律禁止抛弃的债权而免除债务的,其免除为无效,不发生债消灭的效果。
6、混同。即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个民事主体,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发生混同的原因可分为两种:一是概括承受,即债的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概括承受他人权利与义务。
7、债务更新,是指当事人双方成立新债务而使旧债务消灭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报告编号:NO.2023122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情形是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如下:1、债的履行;2、债的解除。即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协议而导致债的消灭。双方协议终止债的,债即因双方的协议而消灭;3、抵销。

    顾双浩律师 2019.10.30 1413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有以下这些:(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0.07.13 2390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都有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是:(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王衍祥律师 2022.05.05 308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有以下这些:(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王鹤然律师 2019.11.18 820人看过
  • 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顾双浩律师 2019.09.30 2190人看过
  •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王衍祥律师 2018.12.28 3602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有哪些原因

    原因如下: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顾双浩律师 2019.08.17 2312人看过
  • 导致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魏天贵律师 2022.07.05 1392人看过
  • 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有: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等,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即债权债务消灭。

    王衍祥律师 2024.04.01 127人看过

项岩

广东深天成(文昌)律师事务所

项岩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 37

    精选解答
  • 53249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哪些情形债权债务终止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哪些情形债权债务终止问题带来帮助。哪些情形债权债务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
  • 哪些属于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
    关于哪些属于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具体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哪些属于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对债权债...
  • 债权债务的终止情形包括什么
    关于债权债务的终止情形包括什么?一起和华律网小编来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债权债务的终止情形包括什么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
  • 债权债务的终止情形包括哪些
    关于债权债务的终止情形包括哪些?具体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债权债务的终止情形包括哪些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对债权债...
  • 哪些情形下监护关系不终止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哪些情形下监护关系不终止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一、哪些情形下监护关系不终止监护关系不终止的情况是:被监护人是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监护,是指对...
  • 合同终止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有约定按约定
  • 共有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怎样的
    由共有财产引起的债权和债务,对外由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对内则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 夫妻之间变成债权债务关系
    您好,具体是怎样的情况呢?
  • 关于同居关系债权债务纠纷
    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怀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方面问题。 一、未按《民法典》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同居关系不被法律认可,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对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关系处理。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如果同居期间经济混同,双方对共同购置的财产有争议,首先要看当事人在同居期间有没有对该财产进行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会按照一般共有关系来处理,视为按份共有。
分配时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来确定具体的份额。
 四、同居期间涉及到的财产,一定要明确好其用途和性质,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发票、转账记录等,才能在日后出现纠纷时捍卫自己的权利。
  • 如何终止贷款关系
    你好,处于谨慎的考虑,你先把相关资料发给我分析清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