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法院在审理这样案件中,认为债权转让纠纷案件是一种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转让,所以统统地就把这样案件案由定为欠款纠纷。在审判实践中,债权转让通常要涉及到三方当事人,转让人(债权人)、受让人和债务人。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所谓“债权转让”就是让与人丧失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而由受让人取代成为新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目的是使债务人清楚地知道,原债权已经转移而已。
民事案件案由一般地是根据当事人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原始性质来确定,但是很多时候有的当事人书写的事实与案件的真实事实并不一致,这就需要我们的脸部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
案由是由法院来确定,不会由当事人确定的,因为案由是法院内部用来区分、统计案件类型的一种概括后形成的案件名称。当事人只要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就行了,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以及法律关系的基础来确定案件的性质,确定案件的案由。
承揽合同的案由是承揽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又分为:(1)加工合同纠纷;(2)定作合同纠纷;(3)修理合同纠纷;(4)复制合同纠纷;(5)测试合同纠纷;(6)检验合同纠纷;(7)铁路机车、车辆建造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包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铁路修建合同纠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首先看合同是否有约定合同履行地,合同有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需要区分欠款当事人双方的主体性质并结合欠款的原因进行确定。 如:自然人之间以及自然人与企业的资金出借关系,属于民间借贷案件。 但金融机构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借款纠纷,属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离婚财产案件的案由总的案由为婚姻家庭纠纷。《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二、婚姻家庭纠纷:10、婚约财产纠纷;11、离婚纠纷;12、离婚后财产纠纷;13、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14、婚姻无效纠纷;15、撤销婚姻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