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质权未登记的
质押合同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从合同成立的时候生效,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没有办理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 (四)担保的范围;
-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报告编号:NO.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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