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条件?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满足四个条件:债权合法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致债权人受损;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权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同时满足这些,债权人才可提起诉讼维护权益。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如果因为债务人不积极履行对次债务人的债权,而影响到债权人的债权行使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主张自己的债权,那么,债权人代位权诉讼是怎样的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债权人代位权诉讼债权人

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关于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我国合同法创设了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对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保护交易安全、维护正常民商事流转秩序具有重要意义。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解答一下。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需满足四个条件:一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利益;三是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是该债权并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满足条件可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