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建筑工程补充合同应该注意哪些相关事项
2023.12.19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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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工程概况:指工程的地点、内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工程性质、定额工期总天数、开工日期、竣工日期、质量等级、合同价款等;
3、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4、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的法律;
5、图纸的提供,指提供图纸日期、套数、保密要求、费用的承担等;
6、甲方住工地代表,任命书、委任书;监理总工程师等;
7、乙方住工地代表,任命书等;
8、甲方的工作,如施工条件(水、电、电讯成份的时、要求,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时间等)
9、乙方的工作,如:提供施工计划,报表名称及完成时间,施工保卫要求,向甲方提供办公、生活设施及费用承担,交通、噪音管理,工程成品、古树、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费用承担,施工现场卫生要求等;
10、进度计划,如乙方提供施工的组织计划、进度时间,甲方监理确认时间等;
11、延期开工,推迟开工的原因、日期、顺延的时间等;
12、暂停施工,暂停的时间、原因、费用的承担、违约责任等;
13、工程的延误,指工程量变化、设计的变更、不可抗力、违约责任等;
14、工程提前,比定额总天数提前××天,采取赶工增加的经济支出,甲方应提供的条件,每提前竣工一天奖励金额和计算方法等;
15、质量检查和返工,返工的原因、费用的承担、工期的顺延等;
16、工程质量,约定的质量等级、违约责任等;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验收的部位、时间、内容、继续施工条件等;
18、试车(应按承包范围确定)试车的内容、时间、地点,甲方应提供的条件、双方的责任、费用的承担等;
19、验收和重新检验,参加验收的人员、验收工期、费用的承担、造成损失的赔偿等;
20、合同价款的调整,发生什么情况下工程造价可调整;
21、预付工程款,时间、比例等;
22、工程量的核实确认,甲、乙双方核实工程量报告的时间要求;
2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支付的时间、方式、违约责任;
24、甲方供应材料设备,设备材料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到货地点、费用的承担、违约责任、损失的赔偿等;
25、乙方采购材料设备,采购的名称、规格、型号、合格证明、甲方验收时间违约责任、质量不合格的解决办法、费用及损失的承担、因此延误工期的责任等;
26、设计的变更,设计变更的提出、费用的承担、工期的顺延等;
27、确定变更价款,变更价款的支付方式、工期的顺延等;
28、竣工验收,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日期、验收的时间、达不到要求工程应顺延等;
29、竣工结算,乙方提供结算报告、尾款的支付、工程的保修期等;
30、保修,应签订保修合同,乙方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
31、争议的解决方式;
32、违约责任;
33、索赔,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以向甲方以书面形式进行索赔;
34、安全施工,甲、乙双方对安全的责任、事故费用的承担等;
35、地下障碍和文物的处理,影响施工费用的承担;
36、工程的分包,发包责任的承担、发包的结算等;
37、不可抗力;
38、保险(如有时),保险的内容、金额、费用承担等。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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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结算注意事项主要有:一、核对与编制好结算资料基础。二、工程量是审核的关键。三、定额单价的审核不可忽视。四、其他费用的审核坚持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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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应当通过报刊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⑴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⑵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⑶招标项目的地点和时间要求;⑷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⑸对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⑹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刘丽律师
201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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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注意以下要点:一、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主体。二、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三、工期和工期调整的约定技巧。四、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质量条款不应采取主观标准。多种方式结合约定承包范围。违约责任应当约定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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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招标公告注意事项:1、招标公告应当通过报刊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2、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3、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4、招标项目的地点和时间要求;5、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6、对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7、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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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建筑工程索赔合同的注意事项有:索赔时效。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否则可能会丧失索赔利益的实现。施工索赔实现的关键是承包人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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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招标公告注意事项:1、招标公告应当通过报刊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2、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3、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4、招标项目的地点和时间要求;5、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6、对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7、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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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必须严格地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其订立过程一般分为以下4个步骤: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订立勘察。订立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履行后,依据被批准的技术设计、施工图和总概算等订立建筑、安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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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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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的注意事项:第一、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的合理误差范围,目的是防止交房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套内建筑面积缩水、公摊面积增大。第二、要约定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因银行和开发商的原因办不下来的处理问题。
聂俊律师
2019.12.05
1023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