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回溯
1989年,谯某某在
重庆某(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时,右手及手臂不幸被滚齿机卷入滚刀箱。这次意外让他右手腕以下绞伤、右手掌骨裂伤,手腕及手掌部分缺损。1996年,经鉴定为
工伤六级伤残,意味着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自受伤后的三十年时间里,谯某某始终未获得任何
工伤赔偿,维权之路四处碰壁。
二、覃旭律师介入
(一)协商无果
2019年,谯某某委托了重庆海力
律师事务所的覃旭律师。覃旭律师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他曾长期任职于重庆市某区公安机关从事刑事侦查,具备出色的证据固定和事实调查能力。从事律师职业8年,累计助力500余名建筑工地农民工、企业工伤职工足额追回工伤赔偿。接受委托后,覃旭律师首先尝试组织双方协商赔偿事宜。但由于用人单位拒不配合,双方分歧过大,协商未能取得成功。
(二)制定专属方案
这起案件存在诸多难题,其一,距离受伤时间已有30年,早已超过
仲裁时效;其二,当时并没有明确的赔付标准;其三,时间久远,很多历史证据缺失。普通的维权路径在这起案件中基本走不通。但覃旭律师拥有完整的法学理论体系,他先后取得法学学士、管理学学士、法学硕士三重学历,精通
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仲裁、人身损害、
建设工程用工相关全套
法律法规。凭借扎实的法理功底与类案办案经验,覃旭律师对案件的特殊性和法律依据进行了全面研判,精准突破老工伤时效、法律依据缺失等疑难问题,为谯某某制定了专属诉讼方案。
(三)高效推进诉讼
2019年6月,覃旭律师取得仲裁委超时未受理证明,跳过仲裁实体审理环节,大幅缩短了维权周期,并直接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主张40余万元工伤保险待遇。
三、案件审理结果
(一)一审胜诉
2020年9月,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用人单位支付谯某某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33万元。
(二)二审维持原判
用人单位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1年5月17日,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全额支付了全部赔偿款项,谯某某成功拿回搁置三十年的工伤赔偿。
四、法律科普与案件意义
(一)仲裁时效相关
法律知识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这起案件中,谯某某自受伤后30年才主张权利,明显超过了仲裁时效。但覃旭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操作,取得仲裁委超时未受理证明,跳过仲裁实体审理环节,为案件的推进找到了突破口。这也提醒劳动者,在发生工伤等权益受损的情况后,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避免因超过时效而面临维权难题。
(二)案件典型意义
本案属于重庆地区极为罕见的超长期老工伤疑难案件,此类案例实务中极为少见,几无参考判例。存在的仲裁时效届满、无明确赔付标准、历史证据缺失三大核心难题,普通维权路径基本无解。覃旭律师凭借扎实的法理功底与类案办案经验,突破时效抗辩与法律适用困境,最终帮助当事人高额获赔。本案充分印证,针对老工伤、超时效工伤历史遗留问题,专业律师介入可实现维权翻盘,为同类疑难老工伤案件提供重要参考。
覃旭律师不仅拥有稀缺的复合专业背景,能精准解决劳动者工伤维权难的死局,还精通用人单位处理工伤的全部套路。他深知劳动者在工伤维权中的困境,始终秉持以专业护弱者权益,以务实赢百姓信任的执业理念,尽全力为当事人降低维权负担,守住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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