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一般诈骗,诈骗数额达6000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15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因此一般诈骗罪立案起点6000元。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数额较大”,即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如果达不到诈骗罪立案标准的,可以按治安案件处理。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诈骗一般3000就可以立案。诈骗犯罪中具体的金额分为了三个幅度,包括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诈骗金额达到了较大标准的,就可以认定构成诈骗罪。其中3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500000元以上的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集资诈骗案(刑法第192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
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2000元为起点。
集资诈骗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个人以占有为目的、以欺骗的手段非法集资数额达到十万以上即可构成集资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