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诈骗所涉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从法律规定看,诈骗方欺诈诱使受害者签合同违背其真实意愿;从合同本质目的考量,诈骗是为骗财,违反诚信和强制规定;从后果看,认定无效可保护受害者权益。

从犯罪学和司法实践看,存在诈骗者一次诈骗后继续作案的情况。有的因尝到甜头、心存侥幸,有的有习惯性犯罪倾向。但并非所有诈骗者都会继续诈骗,受法律惩处、内心悔悟等影响可能收手,不能一概而论,需综合考量。

从法律角度,诈骗者可能再次被诈骗。法律未对有诈骗史的人在是否再成受害者方面作特殊规定,且曾诈骗者不具备抵御所有诈骗手段的能力,司法实践也有此类实例,曾实施诈骗不能使其免疫再次被诈。

不能绝对判定诈骗者一次诈骗后是否会再犯。一方面,部分缺乏敬畏、尝到甜头、形成习惯的诈骗者可能再犯;另一方面,一些因受法律制裁而悔悟,或受家庭社会影响重树价值观的诈骗者,会不再实施诈骗。

诈骗分子是否对经济状况差的人下手不能一概而论。部分会筛选,认为这类人钱少,会瞄准资产丰厚者;但也有部分广撒网,不区分贫富,利用其积蓄或可借贷资金行骗,这类人也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