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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探望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2021.10.17 婚姻家庭 1209人浏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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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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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探望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探望权的法律规定有以下这些: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赵彪律师 2023.05.11 111人看过
  • 离婚后的子女探望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刘远务律师 2020.02.18 1081人看过
  • 子女探望权被侵犯如何处理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有探望权的一方如果行使探望权受阻,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常会派执行人员陪同一方行使探望权,并对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另一方进行说服教育。

    上海恒善律师事务所 2022.12.01 98人看过
  • 子女探望权可以中止的情形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或者其他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2、探望权人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3、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的。4、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

    刘云海律师 2022.07.27 129人看过
  • 离婚子女探视权的规定是什么

    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抚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赵彪律师 2019.08.02 1353人看过
  • 子女探望权可以中止的情形有什么

    探视权中止的情形如下: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7、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8、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

    赵彪律师 2023.08.07 95人看过
  • 离婚后子女探望纠纷权如何起诉

    产生纠纷的时候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首先,写好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基本信息;(二)被告的基本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上海恒善律师事务所 2021.07.06 832人看过
  • 子女探视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熊菲律师 2022.05.06 0人看过
  • 子女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顾斌律师 2019.08.14 1392人看过

顾斌

河北宾鸿律师事务所

顾斌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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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探望权是如何规定的
    子女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
  • 什么是探望权,探望权有哪些内容,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当各种原因纠缠不清使婚姻驶向终点时,离婚便成了唯一的选择。父母离婚,无论孩子归纳哪一方抚养,双方都应该有探望孩子的权利。那么,什么是探望权,探望权有哪些内容?法律是怎么规定的?看看本文就知道了。一、什么是探望权?什么是子女探望权?子女探望权
  • 何为子女探望权,如何行使探望权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何为子女探望权,如何行使探望权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子女抚养和抚养费与探望权的法律规定
    子女抚养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
  • 子女探望权协议的格式
    父母在离婚后,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另一方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尽自己的扶养义务,同时也享有对子女的探视权。很多时候,离婚父母都会就子女探视权进行约定,然后签订一份协议,这就是探望权协议。下面请大家跟随华律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这个探望权协议是怎么写
  • 想问下探望权法律是咋规定的
    双方可以约定,如约定不成,也可通过法院起诉予以解决。
  • 离婚后对子女的探望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六十六条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请求中止探望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 第六十七条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 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间接抚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 子女抚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夫妻离婚,一般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 法律上规定子女至少多久要探望一次父母?而且这种探望指的是必须回家还是包括打电话
    没有规定
  • 对方不执行探望子女的规定的该怎么办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 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 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4条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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