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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丧失继承权的条件

2024.04.24 婚姻家庭 194人浏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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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丧失继承权的条件: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报告编号:NO.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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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的继承权何时会丧失

    丧失继承权情形如下(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赵彪律师 2020.08.17 1029人看过
  • 继承权如何丧失

    丧失继承权情形如下(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赵彪律师 2020.07.30 1020人看过
  • 子女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什么

    子女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具体如下:(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动机如何,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而且,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即使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权继承的,仍可确认遗嘱无效,依法剥夺其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理解该条要注意的是,继承人应当是故意杀人,动机必须是争夺遗产,而被杀害者是其他继承人。继承人只要有故意杀人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而且,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即使被继承人通过遗嘱将遗产指定该继承人继承,仍可确认遗嘱无效,依法剥夺其继承权。

    案件分析律师 2024.01.19 145人看过
  • 丧失继承权的条件有哪些

    丧失继承权情形如下(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赵彪律师 2020.07.23 1130人看过
  • 继承权丧失的条件是什么

    不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因遗嘱而产生的继承人都有丧失继承权的可能。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周树辉律师 2019.08.20 1069人看过
  • 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恢复继承权的条件是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恢复继承权的条件是:第一,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有悔改表现;第二,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明确将其列为继承人;第三,丧失继承事由不包括杀害被继承人这一情形。

    赵彪律师 2020.07.08 1300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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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尽过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因为除非该子女具有法定的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形,否则具有继承权,只是如果其有能力赡养而不赡养,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顾斌律师 2022.05.06 0人看过
  • 继子女成年后会丧失继承权吗

    继子女只要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了,则其成年后也仍然享有继承权;反之如果没有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则不论成年与否都不享有对继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仅享有对继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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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确认丧失继承权

    丧失继承权情形如下(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赵彪律师 2020.08.03 958人看过

刘云海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刘云海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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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什么是丧失继承权?诉讼费如果与财产有关,具体要结合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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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赡养老人会丧失继承权吗
    会导致少分或不分财产。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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