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但是未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其补办结婚证的程序是: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补办结婚证去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一般是民政局)。 1、夫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 2、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 (1)双方身份证; (2)双方户口本;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须持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查档证明等。
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一般情况下,近十年的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次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结婚两年以内的夫妻如果要补办结婚证,只需要带上双方自己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还有夫妻两人的近期合影照片,到当初领取结婚证的婚姻登记处进行补办结婚证就可以了。
补办结婚证备注栏的写法:法律并无强制性要求,一般一般由婚姻登记机关以及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填写内容。要求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结婚证可以补办。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1、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2、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