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2003年6月,鲍先生向薛某购买在建中的“阳光威尼斯”小区房屋一套,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鲍先生须支付首期房款30万元和定金1万元,为薛某冲抵银行贷款。鲍先生按约支付了款项,薛某也顺利地将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一次性还清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具体行使合同的解除权的知识,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解除权,是合同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权利,这种权利可以是约定取得,也可是法定取得。那么,在实践中,我们应当怎么行使合同解除权呢?现在,华律网小编将在下文就该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方式关于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方法
租赁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是承租人与出租人关于租赁关系权利义务的约束,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达到法定的合同解除条件的,是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那么,租赁合同的解除权怎么行使呢?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租赁合同的解除权怎么行
合同签订之后双方也是可以解除,在法律上面有合同解除权,只要觉得合同不对劲儿或是产生了各类问题,就可以将其进行解除掉。关于合同解除权很多人有不懂的部分,那么,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是多久?华律网小编给出下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