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遗嘱后可以撤销。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如果遗嘱人立了遗嘱之后实施了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会被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没有遗嘱的房屋需要看有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话,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没有就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一般继承人均等分割,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时,可以到法院起诉。
设立遗嘱不属于身份行为。身份行为,又称亲属行为,具体是指基于意思表示而发生身份关系变动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所谓身份行为是指建立、变更、解除身份关系的行为,例如结婚、离婚、变更抚养权等。设立遗嘱的行为不改变身份关系,因此不属于身份行为。
设立遗嘱不属于身份行为。身份行为,又称亲属行为,具体是指基于意思表示而发生身份关系变动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所谓身份行为是指建立、变更、解除身份关系的行为,例如结婚、离婚、变更抚养权等。设立遗嘱的行为不改变身份关系,因此不属于身份行为。
自然人设立遗嘱之后,可以通过撤回、变更等方式处置自己所立的遗嘱,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多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设立遗嘱不属于身份行为。身份行为,又称亲属行为,具体是指基于意思表示而发生身份关系变动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所谓身份行为是指建立、变更、解除身份关系的行为,例如结婚、离婚、变更抚养权等。设立遗嘱的行为不改变身份关系,因此不属于身份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人订立遗嘱时,可以在遗嘱中设立居住权,指定由谁占有、使用房屋。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备与其相关的民事活动的责任能力,他们所立遗嘱,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规定其从事的民事活动无效。
订立遗嘱的方式有多种,比如: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