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数额达3000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因此在江苏省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立案起点为3000元。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网络诈骗金额3000元构成诈骗罪;小于3000元的治安处罚。网络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对于网络诈骗,一是看金额,多次诈骗得手,金额应当累计计算,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按诈骗罪定罪处罚;数额虽然没有达到定罪标准,但发送诈骗新增拨打诈骗电话达到定罪标准的,也按诈骗罪处罚。
网络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以上的,构成诈骗罪。由于各地的发展水平不一,部分地区金额达到两千元以上就可以诈骗罪立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络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构成诈骗罪,需要坐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司法解释规定诈骗的立案数额为3000元到10000元之间,具体的数额则由当地的省级司法机关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
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标准。数额较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2千元至4千元)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刑法》网络诈骗,数额较大的,即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等情况,可以报警立案。
网络诈骗数额无论多少,公安机关都会受理。未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会对行为人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构成诈骗罪的,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