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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区分土地租赁权

2023.07.13 房产纠纷 302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土地租赁一般可分为有期限的和无期限的两种。我国目前法律没有规定土地可以无期限租赁,而只规定实行有期限租赁。在农村,土地转包实为一种有期限的土地租赁,出租方是土地承包者,即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其除收取承租人缴纳的地租外,还履行自己与集体的承包合同。
2、土地租赁权人具有土地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续租权、优先购买权、对地产受让人的对抗权(指土地使用权买卖不能破租,未到期的租赁行为仍然有效)。
3、租赁权,是指承租人有占有租赁物并使用其获取好处的权能。土地租赁权是指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通过契约将土地占有权、狭义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收益权转让给他人。租赁者称为土地租赁权人,也就是承租人。土地租赁权人不拥有对土地的部分处分权,承租人对土地的使用条件是依土地出租人的意志而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土地租赁权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能将自己承租的土地再以任何方式转移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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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报告编号:NO.202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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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租赁一般可分为有期限的和无期限的两种。我国目前法律没有规定土地可以无期限租赁,而只规定实行有期限租赁。在农村,土地转包实为一种有期限的土地租赁,出租方是土地承包者,即集体土地使用权人。

    王汉杰律师 2022.02.17 809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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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的。遗产包括:1、公民的合法收入。包括从事体力、脑力劳动所得收入,股票等的嘉奖等;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房屋包括自用房、营业用房等;储蓄包括在银行、信用社、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生活用品包括家具、家电、图书、电脑、车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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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租赁合同怎么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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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辉律师 2019.08.27 2446人看过
  • 土地租赁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合同违约赔偿最高不得超过所遭受损失的30%,超过30%的,可以请求法院适当予以减少。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作出裁决。

    刘少威律师 2020.08.10 1528人看过
  • 土地租赁合同可以转让吗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聂俊律师 2019.01.31 1632人看过
  • 如何解除土地租赁合同

    协议解除。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或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中的一方无故擅自违约,使得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成为不必要,并已经给无过错方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且这种损失已无法弥补的,无过错方有权解除。情事变更解除。

    刘少威律师 2022.05.24 939人看过
  • 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如何赔偿

    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等。

    刘方刚律师 2020.10.15 990人看过
  • 土地租赁期限是多久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为三十年。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王汉杰律师 2019.08.20 1219人看过

李荣梅

河北冠彬律师事务所

李荣梅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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