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等。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等。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在双方遵守国家劳动法的前提下,明确劳务派遣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需要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许可,在满足条件通过审核之后下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公司章程,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与派遣规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由劳务派遣单位到社保单位为劳动者进行购买。所有企业都必须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到劳务公司再就业后,劳务公司必须为其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用,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需要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许可,在满足条件通过审核之后下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劳务派遣公司许可证的办理: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并提交申请书、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开办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适用认缴制);(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